號: 003187229/202308-00038 信息分類: 規范性文件發布
發布機構: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成文日期: 2023-08-07 發布日期: 2023-08-17 15:19
文  號: 宿政辦秘〔2023〕24號 性: 有效
生效時間: 廢止時間: 暫無
名  稱: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
政策咨詢機關: 市民政局救助科 政策咨詢電話: 0557-3255105

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

來源:宿州市政府 瀏覽量: 發表時間:2023-08-17 15:19 編輯:信息公開

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

宿政辦秘〔202324

 
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關部門:

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切實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,按照《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〈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〉的通知》(皖辦發〔202025號)關于印發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》(皖民社救202264號)等文件要求,2023717日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研究通過,決定對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進行調整。具體方案如下:

一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

2023年,我市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9084每人每月757),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8664元(每人每月722元)。

二、特困人員供養標準

2023年,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11264元,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8748元(每人每月729元)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12120元,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800每人每月900。

三、特困人員失能失智護理補貼標準

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3檔。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的50%、30%、4%,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的35%、20%、3%,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不得高于當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。

特困供養人員失能失智補貼標準。根據市人社局提供數據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930/月,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標準為965/月,半護理標準為579/月,全自理護理標準為78/月,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標準為676/月,半護理標準為386/月,全自理護理標準為58/月。

四、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

2023年,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為每人每年6300元(每人每月525元)。

五、執行時間

調整后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、特困人員供養標準、特困人員失能失智護理補貼標準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困難生活救濟標準202371日起執。

 

 

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
2023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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